资料来源:南国金宝

10月23日下午,柳州市柳东新区西广路的一个T形路口,一辆载着两人的电动摩托车撞上了黑色汽车,导致男性电动车当场死亡,电动车后座上的一名女性受伤,送去了医生。

当晚7时30分许,记者赶到了位于曙光大道辅道与双仁路交汇处的事故现场,看到交通民警已经摆放好反光锥筒,并进入锥筒围合区域开展事故勘察工作。涉事的黑色汽车是一辆SUV,在其车头前方两三米处,一辆电动摩托车侧翻在地,旁边可以看到一具被蓝色无纺布盖住的遇难者遗体,现场警灯闪烁,气氛凝重。

记者了解到,这起事故大约是在下午5时45分左右发生的。事发前,电动摩托车是沿曙光大道自东向西行驶的状态,而黑色SUV则是沿双仁路自北向南驶来,在路口处右转进入曙光大道辅道。

电动车被撞翻后,男车手和车后座搭载的女子都倒在了路面上,有目击者称,电动车搭载的两个人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,但实际上车上是挂有一顶头盔的。事故中,这顶头盔被甩到了黑色SUV车底,而它本该戴在男车手或后座女子的头上。

据知情人介绍,在这起事故中不幸身亡的男车手姓郑,今年刚刚40岁;电动车后座搭载的女子姓赵,30多岁。他们是在同一工厂上班的同事,下班后郑某驾驶电动车搭着赵某行经该路段,不料竟会遭此无妄之灾。

目前,事故中受伤的赵某仍在医院接受观察、治疗,她的伤情比较轻微,并无生命危险。

头盔不佩戴,危险时常在

8月31日

柳州交警已向广大市民

发出倡议:

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

广大市民朋友们:

在社会高速发展,路网四通八达,交通车辆川流不息的今天,交通安全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,遵守交通规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。据统计,2020年以来,我市共发生涉及两轮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338起,受伤351人,死亡89人,财产损失26.4万元。研究表明,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70%左右,佩戴头盔是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最有效的保护办法。为了您和家人出行平安,

我们郑重倡议:

佩戴安全头盔。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,佩戴头盔时要把安全绳系到适当位置。

家人主动劝导。每个驾驶者应以身作则,应主动劝告家人,驾乘电动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。

购买质量达标头盔。购买安全头盔时,不要贪图便宜,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。

遵守交通法规。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,知法守法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,避免交通意外伤害。

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,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。事情虽小,安全事大,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共建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交通环境!

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

2021年8月31日

骑电动车要做到“五不两需”

五不:

● 1、不闯红灯: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,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。

● 2、不抢黄灯:宁等三分,不抢一秒,黄灯亮时请主动减速停车!

● 3、不逆向骑行: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,不得逆向行驶。

● 4、不带人骑行(带1人<12周岁):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。

● 5、不在机动车道骑行: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,不得驶入机动车道。

两需:

● 1、头盔需戴好: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。

● 2、大车需远离:大型车辆车身周围存在许多盲区,通过路口遇到旁边有大车通行时,请等待其通过后再通过。

一盔一戴 安全常在

只带不戴 安全不在

不只要戴 还要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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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南国今报记者王剑

综合柳州交警、临沂交警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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